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2731.我从上古之人那里听说,婚姻之爱具有这种性质:一方渴望完全属于另一方,并且这种渴望是相互的;当这爱是相互和互惠的,或说配偶双方都从对方那里表达并接受这爱时,他们就享有天堂的幸福。我还听说,心智的结合具有这种性质:这种相互和互惠性就存在于他们生命的每一个细节中,也就是存在于他们情感的每一个部分和思维的每一个部分中。我被告知,这就是为何主规定,妻子应是属于意愿的对良善的情感,而丈夫应是属于理解力的对真理的思维;还规定,诸如意愿与理解力之间,以及这些的每一个部分与一个拥有真理之良善和良善之真理的人之间的那种婚姻,应来自这种情感和思维。
42.要知道,灵人根本看不见世上的太阳,或来自它的任何光。这太阳的光对灵人和天使来说如同黑暗。灵人在世时曾见过这太阳,但只保留对它的概念,把它设想为一个暗斑,并且这暗斑在后面相当远的一段路程处,略高于头部那个层面。太阳系之内的星球照着相对于太阳的固定位置而显现。水星在后面,靠右一点;金星在左边,靠后一点;火星在左前方;木星也在左前方,只是距离更远;土星在正前方相当长的距离处;月球在左边相当高的位置;每颗行星的卫星都在它的左边。这就是灵人和天使所设想的这些星球的位置;灵人还在他们星球附近,但在它之外显现。然而,水星灵尤其不在一个固定方向或一段固定距离处显现;他们时而在前面,时而在左边,时而靠后一点。原因在于,他们被允许周游宇宙,以获取知识。
3138.这三节经文论述了对属世人的预备和光照,以便要与理性中的良善结合的真理可以从属世人中被召唤出来。至于这预备和光照,情况是这样:有两种光形成人的聪明才智,即:天堂之光和世界之光。天堂之光来自主;在来世,主就是众天使的太阳和月亮(参看1053, 1521, 1529, 1530节)。世界之光来自人用肉眼所看到的太阳和月亮。内在人从天堂之光中获得自己的视觉和理解力,或说凭天堂之光看见并理解事物;而外在人从世界之光中获得自己的视觉和理解力,或说凭世界之光看见并理解事物。天堂之光进入我们凭世界之光所看见的事物的流注产生光照,同时产生认识或感知:若存在对应,就是对真理的认识或感知;若不存在对应,就是对虚假而非真理的认识或感知。但光照和认识或感知是不可能的,除非情感或爱存在;情感或爱是属灵之热,并将生命赋予被光光照的事物。这好比阳光;赋予植物生命的,不是阳光,而是这光里面的热,这从一年四季明显看出来。
接下来的几节经文则进一步描述了预备,即:天堂之光,也就是主的神性之光,流入主的属世人中属于世界之光的事物,以便祂可以将要与理性中的良善结合的真理从那里带出来。因此,这真理要以通常的方式被带出来。所以主以通常的方式降世,好使祂的人身或人性变成神性;也就是说,祂愿意像其他任何人那样出生,像其他任何人那样接受教导,像其他任何人那样重生;不同之处在于:人是从主重生的,而主不仅从祂自己重生祂自己,还荣耀祂自己,也就是使祂自己变成神性;另一个不同之处在于:人通过仁与信的流注被新造,而主通过在祂里面并属于祂自己的神性之爱的流注被新造。由此可见,人的重生就是主荣耀的一个形像;或也可说,在人重生的过程中,如同在一个形像中那样可以看见(尽管是远远地看见)主荣耀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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